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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复习资料:道德发展理论

时间:2014-08-14 01:08:12  来源:  作者:

第二节 道德发展理论

  一、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
  皮亚杰根据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的考察和研究,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有序的阶段。
  (一)前道德阶段(出生一3岁)
  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阶段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看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二)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
  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也就是说,他律的道德感在一些情感反应和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着的结构中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是:(1)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2)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做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 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
  2.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
  3.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
  4.赞成严厉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做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
  (三)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
  皮亚杰认为儿童大约在7—12岁进入道德主观论阶段,这个阶段的道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儿童已认识到规则是由人们根据相互之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们的愿望加以改变的。规则不再被当做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强加的东西。
  2.判断行为时,不只是考虑行为的后果,还考虑行为的动机。研究表明,12岁的儿童都认为,那些由积极和动机支配但损失较大的儿童,比起怀有不良动机而只造成小损失的儿童要好些。由于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因而在惩罚时能注意照顾弱者或年幼者。
  3.与权威和同伴处于相互尊重的关系,儿童能较高地评价自己的观点和能力,并能较现实地判断他人。
  4.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判断不再绝对化,看到可能存在的几种观点。
  5.提出的惩罚较温和,更为直接地针对所犯的错误,带有补偿性,而且把错误看做是对过失者的一种教训。
  达到自律性道德阶段的儿童,在游戏时不再受年长者的约束,能与同年龄儿童平等地参加游戏,彼此明白自己的立场与对方的立场,共同制定规则,遵守规则,独立举行游戏比赛。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成人的命令或规定。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四)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
  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吸取了杜威的个人与社会相互作用说和皮亚杰的认知结构说的思想,在明确区分道德和非道德、确定了道德冲突在人们作出道德决定中的作用的基础上,采用“道德两难法”研究了儿童的道德发展和教育问题,提出了道德认知发展阶段论及道德教育模式。他的学说属于认知结构主义学派。
  (一)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阶段论
  科尔伯格认为,一切文化中儿童的道德发展都经历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的固有顺序。
  (1)前习俗水平。包括: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的道德定向阶段;第二阶段,相对功利的道德定向阶段。
  (2)习俗水平。包括:第三阶段,寻求认可的道德定向阶段;第四阶段,尊重权威与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
  (3)后习俗水平。包括: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定向阶段;第六阶段,普遍伦理的道德定向阶段。
  (二)科尔伯格的道德教育思想
  科尔伯格依据道德认知发展阶段论,提出了以下一些道德教育观点:第一,学校道德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第二,根据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阶段性循序渐进地进行道德教育。第三,强调社会环境对儿童道德发展的巨大刺激作用。第四,倡导“道德两难法”,即道德两难故事问答讨论法,启发儿童积极思考道德问题,从道德冲突中寻找正确的答案,以有效地发展儿童的道德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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