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复习资料:课程改革
时间:2014-08-14 01:07:59 来源: 作者:
第三节 课程改革
一、世界各国课程改革发展的趋势
世界各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各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都非常重视调整培养目标,努力使新一代国民具有适应21世纪社会、科技和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全面素质,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关注学生的学业目标。
第二,关注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和调整,强调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以培养具有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未来公民。
第三,各国都非常重视课程内容的调整,强调精选适合学生发展和时代需要的课程内容,关注学生经验,反映社会、科技最新进展,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第四,重视评价改革,评价方式进一步多样化,注重发挥评价在促进学生潜能、个性、创造性等方面的作用。
二、我国课程改革的历史和现状
在新中国成立的60多年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经历了八次重大改革,历次改革之间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全面考察这八次课程改革,将对当前的课程改革和今后的改革有所助益。
1.1949—1952年的第一次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收回了教育主权,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各类教育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改造。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是“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这次改革是教育部门自上而下进行的,实行对旧课程的改造,初步确立了我国中小学新课程体系,形成了全国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与统一教科书的“大一统”课程模式。
2.1953 1957年的第二次课程改革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l953年我国开始执行“一五” 计划,教育势必紧跟经济的发展做出相应的变动。l953年1月召开的大区文教委员会主任会议和6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吹响了新一轮改革的号角。两次会议确立了今后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整顿、巩固和发展中小学。1953年12月,政务院颁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提出:“今后几年内小学教育应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小学工作和学习应由教育部门统一领导布置。”l954年4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明确指出:“为提高教学质量,中央教育部应根据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中学教育的目的,进一步以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和理论与实际联系的方法,有计划地修订中学教学计划,修订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并为教师编辑一套教学指导用书,这是目前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这两个文件为课程改革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根据教学计划,教育部于l956年颁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第一套比较齐全的教学大纲《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修订草案)》。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于1956年基本确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且“一五”计划提前完成,这一轮课程改革也于l957年初结束。这一时期的课程改革存在的问题是:初步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中小学课程体系,但模仿苏联的痕迹仍很深;课程变动过于频繁,教材又跟不上需要,致使教学工作不能完全按照教学计划执行;部分学科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不够紧密,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3.1957—1963年的第三次课程改革
1957年2月,毛泽东作了题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一教育方针,在教育部的周密部署下,又掀起了课程改革的新浪潮,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7—1958年的调整。在新方针指导下,教育部于1957年6月调整了l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于1958年3月颁发了l958--1959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对中学课程作了调整和变动,加强知识教学与劳动教学相结合及完成中学肩负的“双基”任务。第二阶段:课程改革大跃进。上一阶段的调整,随着l958年9月《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的发布而毁于一旦。指示指出:必须积极进行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在这种形势下,教育大革命很快进入高潮。从1958年到l960年,中小学校贯彻党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实行勤工俭学,兴起课程和教学改革的群众运动,其中课程改革的主题是:缩短学制、精简课程。第三阶段:1961—1963年的调整和反思。面对l958年教育大革命给教育事业带来的危害,从l961年开始,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为指导对中小学课程进行改革,颁发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中小学课程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制定了新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中小学课程作了必要的调整;编写了第四套全国通用教材,供12年制学校选用,但因种种原因,修改后的教材没有在学校正式使用过。这一时期的课程改革出现了新的动向:重视学科与育人的作用;首次提出设置选修课;实行了国定制与审定制相结合的教科书制度;重视地方教材、乡土教材的编写。
4.1964—1976年的第四次课程改革
1961~1963年的调整和反思虽然基本扭转了课程编写和实施中的混乱局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某些地区反映教材内容深、分量重、教材难等。1964年初,毛泽东发表了关于中小学教育的“春节讲话”,提出学制、课程、教学方法都要改,3月又针对当时学生学习压力过重批示“课程可以砍掉三分之一”。根据毛泽东的指示,l964年7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调整和精简中小学课程的通知》,不久“文化大革命”爆发,使1961年调整课程以来取得的一些成果付之东流。全国没有了统一的教育方针,没有了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有的只是各地自编的生活式教材,生活、社会、革命构成了全部的课程。
5.1978—1984年的第五次课程改革
1977年教育战线开始进行了新一轮的改革,召开了科学教育工作会议,对课程改革进行了充分的酝酿,以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为起点,开始了课程领域内的拨乱反正。第一,《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中小学学制十年,小学五年,中学五年。1978年颁布新修订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对课程设置进行了原则性说明。第二,为配合教学计划草案,教育部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第三,重建人教社,组织“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会议”,集中编写第五套全国通用的十年制中小学教材,于1978年秋开始在全国使用。新教材吸取了国际中小学课程改革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教学内容的现代化改革,改正了在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等问题上的一些不适当的处理方法,注意到基础知识的选择、智力的启迪和能力的培养,其主要缺点是“深、难、重”。
经过两年的课程领域内的改革,课程发展已趋于正常化,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国的竞争与国内的主要需求都集中在人才上,教育日益受到重视,同时在l978—1980年间的具体实践中,发现1978年颁布的教学计划在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已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势必要求在原有基础上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1981年教育部根据邓小平同志“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的指示精神,颁发了《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并修订颁发了五年制小学和中学教学计划。根据新教学计划的要求,人教社立即组织编写了第六套教材。1984年教育部颁发了六年制城市小学和农村小学教学计划,对数学、外语、自然常识、劳动课程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同时对教学大纲也进行了重新修订,于1986年颁发了小学、初中各科教学大纲。
6.1985—1991年的第六次课程改革
经过第五次课程改革,基础教育取得了显着成就,但在个别问题上,如普及义务教育、教育体制僵化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革。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l986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拉开了第六次课程改革的序幕。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为配合义务教育法的实施,1988年国家教委颁发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之后进行了修改。
7.1992--2000年的第七次课程改革
1992年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首次将“教学计划”更名为“课程计划”,这个课程计划将课程表分为“六三制”和“五四制”两种,在课程表中将全部课程分为两大类:学科类和活动类,课程表中还留有空间让地方安排课程。与此同时,国家教委组织编订各学科教学大纲(初审稿),允许一些地区和单位按大纲初审稿编写教材,在教材试验的基础上,对大纲作修改,形成了24个学科义务教育教学大纲(试用),于l992年颁布。由于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后,初中课程已从原有的中学课程体系中分离出去,而且原教学计划中高中的课程结构也不够合理,一些学科的要求偏高,国家教委于1990年颁发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作为新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颁发前的过渡性教学计划。其后,在实践的基础上,国家教委于1996年颁发了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相衔接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稿)》。期间,由人教社负责全新编写和修订的第七套全国通用中小学教材,也于1988年秋开始使用。这一时期的课改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在课程行政管理体制上开始打破“集权制”的绝对支配地位,确立了“一纲多本”的课程改革方略;在课程目标、内容、组织、结构等方面大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敢于突破以往课程改革中的诸多禁区,如“个性发展”、“选修课程”、“活动课程”等内容在各地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中都有重要地位。
8.2001年至今的第八次课程改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提出并开始实施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要求有别于应试教育的课程。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更好地解决前七次课程改革遗留的课程问题,顺应世界课改的潮流,我国政府又开始了一场广泛、全面、深入持久的课程系统改革。2001年2月,国务院批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启动。遵循“先实践,后推广”的原则,新课程于2001年9月在全国38个国家级实验区进行了实验,2002年秋季实验进一步扩大到330个市、县。2004年秋季,在对实验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广泛交流的基础上,课程改革进人全面推广阶段。到2005年,中小学阶段各起始年级原则上都已进入新课程。这次改革不是对课程内容的简单调整,不是新旧教材的替换,而是一次以课程为核心的、波及整个教育领域乃至全社会的系统改革,是一场课程文化的革新,是教育观念与价值的转变,涉及课程的理念、目标、方法、管理、评价等多个方面。这场改革仍在继续,成败与否有待实践的检验。
三、我国当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一)新课程改革的总目标
新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二)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且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教学实践改进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三)新课程改革的理念
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倡导如下三大基本理念:1.关注学生发展
新课程的课堂教学评价,要体现促进学生发展这一基本理念。这一理念首先体现在教学目标上,即要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内容的科学体系进行有序教学,完成知识、技能等基础性目标,同时还要注意学生发展性目标的形成。其次,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研究课堂教学策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体现学生主体,鼓励学生探究,高效实现目标。
2.强调教师成长
依据新课程评价目标的要求,课堂教学评价要沿着促进教师成长的方向发展。其重点不在于鉴定教师的课堂教学结果,而是诊断教师课堂教学的问题,制订教师的个人发展目标,满足教师的个人发展需求。
3.重视以学定教
新课程课堂教学要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就必须对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进行改革,体现以学生的“学”来评价教师的“教”的“以学论教”评价思想,强调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呈现的状态为参照来评价课堂教学质量。提倡“以学论教”,主要是从学生的情绪状态、注意状态、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生成状态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1)情绪状态:学生是否具有浓厚的兴趣,是否对学习具有好奇心和求知欲;是否能长时间保持兴趣,能否自我调节和控制学习情绪;学习过程是否愉悦,学习愿望是否可以不断得以增强。
(2)注意状态:学生是否始终关注讨论的主要问题,并能保持较长的注意力;学生的目光是否始终追随发言者(教师或学生)的一举一动;学生的倾听是否全神贯注,回答是否具有针对性。
(3)参与状态:学生是否全员参与学习活动;是否积极主动地投入思考并踊跃发言,兴致勃勃地参与讨论和发言,是否自觉地进行练习。
(4)交往状态:看整个课堂气氛是否民主、和谐、活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友好分工与合作;是否能虚心地听取他人的意见,尊重他人的发言。遇到困难时,学生能否主动与他人交流、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5)思维状态:学生是否围绕讨论的问题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学生回答问题的语言是否流畅、有条理,是否善于用自己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学生是否敢于质疑,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并展开讨论;学生的回答或见解是否有自己的思考或创意。
(6)生成状态:学生是否掌握应学的知识,是否全面完成了学习目标,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得到增强,是否有满足、成功和喜悦等积极的心理体验,是否对未来的学习充满了信心。
(四)新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
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高中阶段以分科课程为主。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的同时,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活动,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
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