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综合素质难点: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时间:2014-08-14 00:41:20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一、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概念
行为是动机的表现,动机支配行为。不同的社会成员,由于不同的需要会产生不同的动机,从而也就会导致不同的行为。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是教师在职业活动过程中,为了实现教育目标、履行教师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从思想认识到日常行为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学校形象的再现,所以,不断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规范教师的行为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特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二、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
教师的行为是多方面的,其行为规范涉及教师活动的诸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总的行为要求,结合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教师的行为规范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幼教规范。
(2)热爱、尊重幼儿,积极为幼儿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遵守社会公德和园内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举止大方,为幼儿作出表率。
(5)语言规范文明,人园坚持使用普通话。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6)仪表端庄、服饰整洁、大方,便于组织幼儿活动。
(7)团结同事,对人真诚有礼貌,主动热情帮助别人。
(8)做事认真、踏实,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乐于接受任务。
(9)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10)尊重家长,主动、热情为家长服务,经常征询家长意见,宣传育儿知识。
三、教师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一)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
(2)认真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正直诚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4)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宣传活动,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二)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
(1)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
(2)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主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性教学。
(3)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定时做好检查教学质量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5)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6)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7)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缺课,不能占用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
(1)教师与学生之间要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2)教师之问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3)教师与领导之间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4)教师与家长之间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四)教师的仪表行为规范
(1)衣着整洁,朴实大方,服饰要符合职业特点,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的好形象。
(2)举止稳重大方、潇洒自然、彬彬有礼。切忌轻浮粗俗、拘谨呆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