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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体育教师招聘完整版复习资料14

时间:2014-08-27 22:49:14  来源:  作者:

  二、本《标准》应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科)、体育教研部(体育组)、校医院(医务室)、学生工作部、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各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教研室(体育组)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高等学校);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分(高等学校或实验新高中课程标准的学校)。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高等学校按肄业处理。

  四、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1、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2、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

  3、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

  4、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二)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的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59分。

  五、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教研室(体育组)核准后,可以免于执行《标准》,所填表格(见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 
  六、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的情况,要认真检查监督,定期抽查,并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七、为使《标准》的实施更加科学、准确、简便易行,各学校选用的测试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使用计算机,努力做到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八、各级各类学校在试行本《标准》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即不再施行,与此同时,《标准》成绩即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十、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八部分    学校体育科学研究

1、学校体育科学研究的任务

(1)分析现状

——分析学校体育工作的现状,探索学校体育工作的规律,使学校体育向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和价值取向,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

——分析体育师资的现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体育师资队伍。

(2)揭示规律

——研究体育如何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

——研究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的关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研究学校体育中普及与提高的关系,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3)探索方法

——研究学生生长发育的规律,探索增强学生体质的途径和方法。

——研究体育教学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探索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的方法。

——探索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内容、组织、方法。

——研究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与方法。

——研究学校体育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4)促进改革

——研究现有场地器材的情况,改革场地和器材,提高场地和器材的利用率。

——研究国外学校体育情况,促进我国学校体育的改革与发展。

2、学校体育科学研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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