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文)
时间:2014-08-13 23:44:50 来源: 作者:
中共安徽省委文件
皖发〔2011〕5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
现将《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强国必先强教,兴皖必先兴教。安徽未来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推动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主题、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力有序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7日
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基础教育
(五)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
(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七)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八)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九)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第四章职业教育
(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二)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
(十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十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第五章高等教育
(十五)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
(十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十七)健全高等学校分类指导体系
(十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九)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第六章继续教育
(二十一)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二)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七章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二十四)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
(二十五)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八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二十六)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二十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十八)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九章办学体制改革
(二十九)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三十一)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章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二)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三)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第十一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四)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三十五)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三十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三十七)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九)完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四十)深化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和招生办法改革
(四十一)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十三)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对社会的开放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四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十五)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十六)加强师德建设
(四十七)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四十八)改善教师地位待遇
(四十九)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加大教育投入
(五十一)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二)加强经费管理
第十六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三)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五十四)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五十五)完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六)加强地方教育立法
(五十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十八)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五十九)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十八章综合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
(六十)组织开展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六十一)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第十九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二)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三)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六十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第二十章抓好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安徽实际,进一步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序 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进入新世纪,教育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民生性作用更加突出。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安徽具有决定性意义。
安徽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教育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继2006年全面实现“两基”,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职教大省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科类结构明显优化,高教强省建设全面启动;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教育公平取得重大进展。教育的发展提升了人口素质,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实现从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大省的转变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待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仍较薄弱,高等教育质量仍需提高。教育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保障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进一步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关键时期,必须把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必须大力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继续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必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的强烈愿望。强国必先强教,兴皖必先兴教。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欠发达地区要实现赶超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战略作用,必须强化教育和人才的先导性支撑。这是普遍规律,也是唯一选择。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推进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是政府的神圣职责;充分认识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整体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
育人为本。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坚持因材施教,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
改革创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教育活力,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潮流,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盼。鼓励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北地区的教育改革大胆实践,先行先试。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增强学校与社会的互动,探索新形势下的开门办学,发挥教育服务社会功能。